继峰股份: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的通知,其协议转让公司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6月25日,公司大股东东证继涵与一致行动人王继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证继涵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118,904,479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给一致行动人王继民先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39%),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9.35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11,756,879元。同日,东证继涵与余万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证继涵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8,6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给余万立先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9%),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9.35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0,410.00万元。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东证继涵与王继民先生、余万立先生的股份转让事宜已经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 |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 ||
股数 | 持股比例 | 股数 | 持股比例 | |
东证继涵 | 20,490.45 | 16.18% | 0 | 0 |
王继民 | 0 | 0 | 11,890.45 | 9.39% |
余万立 | 32.58 | 0.03% | 8,632.58 | 6.82% |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