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达1%是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控股股东张庆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泰州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因公司实施两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期间存在授予或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此外,共生投资执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使得其所持股份比例降低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张庆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45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2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071,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23%(其中张庆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初始的35.91%变动至35.49%,共生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初始的3.32%变动至2.7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7月1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股份变动告知函》,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因公司于2020年、2022年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被动减少0.4579%;此外,共生投资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3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1%,上述合计持股变动达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泰州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1幢304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4月14日至2024年7月1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4.7.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83,100 | -0.54 | |
被动稀释 | 2020.4.14- 2024.5.14 | 因公司实施两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期间存在授予或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涉及持股数变化 | -0.04 | ||
合计 | -2,383,100 | -0.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张庆华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4月14日至2024年7月1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被动稀释 | 2020.4.14- 2024.5.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因公司实施两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期间存在授予或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涉及持股数变化 | -0.42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共生投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434,875 | 3.32 | 12,051,775 | 2.74 |
张庆华 | 156,019,500 | 35.91 | 156,019,500 | 35.49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两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期间存在授予或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此外,相关股东执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的股份在其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详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5月2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