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2  方盛制药(603998)公司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25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0.37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3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解禁比例为80%),有1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6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回购注销,共计3,7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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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及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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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被激励对象共计210人,共计授予1,075.24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2年8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合计58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中董文等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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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合计29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5日,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2.65元/股、回购并注销合计55.1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2.56元/股、回购并注销合计16.6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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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合计11.7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合计29,76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2.36元/股、回购并注销合计46.2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5、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2.31元/股、回购并注销合计3.9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6、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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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并注销合计0.37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5年2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的预案》,以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85,0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345,103.60元。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31元/股-0.06元/股=2.25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需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2.2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3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解禁比例为80%),有1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6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3,700股,回购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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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元/股,回购价款总计8,325元人民币(不包含应加上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0.3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0.37万股至439,081,360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而无法100%解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3,7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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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