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玻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山东玻纤提前赎回“山玻转债”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4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 年11 月8 日公开发行了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 万元,期限6 年,即自2021 年11 月8 日至2027 年11 月7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59 号”文同意,公司6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 年12 月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 “山玻转债”,转债代码“111001”。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山玻转债”自 2022 年5 月12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91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1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 年5 月 10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1.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1)。
2.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 年5 月25 日起调整为11.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1)。
3.因公司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后,“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 年6 月26 日起调整为11.13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9)。
4.因公司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后,“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 年6 月30 日起调整为11.12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1)。
5.因公司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于2024 年1 月17 日登记完成后,“山玻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1.12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山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6.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5 日起调整为11.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9)。
7.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完毕,“山玻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 年1 月21 日起调整为11.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山玻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的18 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8 元/股的130%(即不低 于14.5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山玻转债”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决定行使“山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全部赎回。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山玻转债”赎回条件触发前六个月期间内(2025 年 12 月2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一致行动人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 年5 月25 日将其持有的 316,442,000 元“山玻转债”全部转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28,304,293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 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山玻转债”的行为。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山玻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山玻转债”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则马新
侯英刚
张立新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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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
26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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