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4  长鸿高科(605008)公司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高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