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长鸿生物增资4.2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