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目 录
股东会须知 ...... 3
股东会会议议程 ......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3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5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7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9
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会共12个议案,其中议案6、10、12为特别决议议案。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9日下午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3、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概况
2024年,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激发消费潜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遵循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通过高效执行重点项目构建运营基础,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迭代及产能提升,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循环资源模式等措施深化“降本增效”工作,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6.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4%。展望未来,尽管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但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持续推进,经济复苏的趋势已然明确。基于民族自强不息的文化基因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坚定看好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通过项目技改、新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探索公司产品在机器人皮肤外壳、内部线缆以及汽车轻量化等前沿领域的应用潜力,向产品多元化、终端化、差异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持续提升股东权益回报,成为新材料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价值创造者。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9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8.《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19.《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2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8.《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19.《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2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4.《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 11月 15 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
议案》
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0日 |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12、《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22日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陶钱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郭靖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仲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五、《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八、《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部工作
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2024年1月9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2024年4月2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10月2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4年11月14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8项。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 单位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元 | 3,633,663,041.18 | 1,415,928,849.02 | 156.63 |
归母净利润 | 元 | 94,222,899.44 | 95,009,484.77 | -0.83 |
资产总额 | 元 | 5,160,610,420.66 | 4,698,233,189.42 | 9.84 |
归母所有者权益 | 元 | 1,992,637,462.11 | 2,055,249,269.54 | -3.05 |
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过去十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祖国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在此新时代背景下,公司将继续从事绿色、低碳、环保、可回收的新材料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可降解塑料产业链,同时大力发展具有高度协同效应的黑色母粒项目,科学规划产能布局、深化产业链整合升级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进一步聚焦客户的需求,提高产品研发水平、推出创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控和客户服务水准,实现产品质量升级和产品系列多样化、高端化,从而更好地响应国家政策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实现技术壁垒与经济效益双突破,进一步保证公司效益的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以创新驱动打造兼具规模效应、成长动能和可持续竞争力的新材料行业领军企业。在过去的2024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了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各位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向各位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二: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司各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三: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10日 | 1、《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13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1.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
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1.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四: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编制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五: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363,366.30 | 141,592.88 | 156.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22.29 | 9,500.95 | -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74.97 | -922.9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4.64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63.71 | 23,293.17 | 49.67 |
项 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同比增减 |
(%)
(%) | |||
总资产 | 516,061.04 | 469,823.32 | 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9,263.75 | 205,524.93 | -3.05 |
二、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同比增减(%) |
注1 | 应收票据 | 13,874.05 | 369.50 | 3,654.82 |
注2 | 应收款项融资 | 3,583.09 | 9,475.97 | -62.19 |
注3 | 存货 | 23,162.41 | 50,008.80 | -53.68 |
注4 | 其他流动资产 | 4,580.65 | 8,167.77 | -43.92 |
注5 | 使用权资产 | 1,053.65 | 40.13 | 2,525.62 |
注6 | 长期待摊费用 | 2,495.24 | 769.41 | 224.30 |
注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889.07 | 1,980.72 | 1,005.11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注1:应收票据变动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中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所致;
注2: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是本期承兑贴现所致;
注3:存货变动主要是本期加大了产品销售力度,导致存货减少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注5: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是本期增加土地使用权租赁所致;注6: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广西长鸿增加矿山开采相关费用摊销所致;注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本期广西长鸿预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同比增减(%) |
注1 | 应付票据 | 18,372.89 | 6,816.06 | 169.55 |
注2 | 合同负债 | 4,369.56 | 2,885.96 | 51.41 |
注3 | 其他应付款 | 188.85 | 35.94 | 425.48 |
注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558.06 | 21,286.16 | 90.54 |
注5 | 其他流动负债 | 11,224.97 | 324.76 | 3,356.34 |
注6 | 租赁负债 | 927.47 | 16.73 | 5,444.95 |
注7 | 递延收益 | 5,260.91 | 3,627.64 | 45.02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注1:应付票据变动主要是节约资金成本,加大了票据支付力度所致;注2:合同负债变动主要是预收账款增加所致;注3:其他应付款变动主要是本期广西长鸿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增加所致;注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注5:其他流动负债变动主要是本期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6:租赁负债变动主要是本期增加土地使用权租赁所致;
注7:递延收益变动主要是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363,366.30 | 141,592.88 | 156.63 |
营业成本 | 329,937.43 | 125,782.54 | 162.31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变动主要是上期子公司技术改造等原因停产时间较长及报告期子公司新装置投产、销售拓展及长鸿高科产品价格同比上涨等所致;营业成本变动主要是销售规模增长及公司部分原料大幅涨价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注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63.71 | 23,293.17 | 49.67 |
注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650.88 | -68,721.64 | / |
注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70.78 | 51,509.97 | -67.83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大幅增长,预付原料款减少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发生重大变动;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本期分红1.99亿元所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合计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孙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按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和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各项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生效未到期的担保额度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长鸿生物 | 100% | 65.38% | 9.82 | 9.5 | 47.68% | 否 | 否 |
广西长鸿
广西长鸿 | 100% | 66.83% | 7.75 | 1 | 5.02% | 否 | 否 |
广东长鸿 | 90% | 9.45% | 0 | 5 | 25.09% | 否 | 否 |
绍兴长鸿 | 100% | 98.34% | 0 | 0.5 | 2.51% | 否 | 否 |
注:在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孙)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滕明才注册资本:117,000万元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34,649.62 | 284,313.77 |
负债总额 | 147,091.24 | 185,883.61 |
净资产 | 87,558.38 | 98,430.16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59,427.02 | 221,667.09 |
净利润 | 311.96 | 10,834.32 |
2、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成立时间:2023年01月11日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42,000万元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高镇腾龙大道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
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7,436.24 | 137,894.78 |
负债总额 | 39,641.89 | 92,158.68 |
净资产 | 37,794.35 | 45,736.10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347.79 | 2,422.01 |
净利润 | 7,794.35 | -4,082.79 |
3、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DJPFRL9C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彭永强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广东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302房之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东长鸿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 | 2,566.89 |
负债总额 | / | 242.67 |
净资产 | / | 2,324.22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 | -175.78 |
4、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C14FUB3K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滕明才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一号楼二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绍兴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171.45 | 15,335.90 |
负债总额 | 3,120.75 | 15,081.83 |
净资产 | 50.70 | 254.07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16,432.35 | 1,676.65 |
净利润 | 1.73 | 203.37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6亿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0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51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七: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2,899.4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5,819,42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2,907,108.06元。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八: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经研究,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九: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陶春风、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297.78万元(税前)。
二、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考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未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其岗位及其工作考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议案十二: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拟新增以下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前述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以上修订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