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绍秋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刁文杰女士接替刘绍秋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刁文杰女士。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刁文杰女士,2003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1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要求
刁文杰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