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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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2 -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 5 -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7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6 -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 -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21 -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28 -
8、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9 -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37 -10、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 ................................................................................................ - 42 -
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47 -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50 -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1 -
14、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53 -
1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58 -
1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9 -
1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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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之前到达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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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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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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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星座2幢1单元6楼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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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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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战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带领全体员工勠力同心、奋楫笃行,紧抓经济回升和行业发展的机遇,立足能源主责主业,提质增效,实现打基础和立长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综合能源服务商。报告期,公司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夯实主责主业,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
2023年,公司始终坚持“稳增长、强基础、探新路、促改革、保生产、聚合力”,围绕公司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一是夯实主责主业,经营业绩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化管控优势,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做到守土有责,夯实传统热电基本盘,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36亿元,同比增加
9.61%。二是提质增效多点发力。公司通过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调整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控等层面的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通过原材料集中采购、节能技改等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质增效。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为28.90亿元,同比减少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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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围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不断完善体系、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国有上市公司。一是推动董事会“全体系”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公司在规范证券事务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了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全级次的三会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监督”的联动机制,加强了对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的管理,完善了董事会“全体系”内部治理机制。二是推动“人才强企”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在秉持打造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同时,逐步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报告期,公司制定实施《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进投资、风控等业务领域的各类人才,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公司继续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压实各端口的权责意识、管理意识、专业意识,以人为本,激发动力,促进内部治理完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深化科技赋能,助力公司转型升级
过去一年,在能源结构转型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屡获突破的大背景下,公司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赋能,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打下基础。一是积极推动科技赋能持续深化。报告期,公司制定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高新申报、校企合作、成果转化”三大主线,建立研发中心,梳理研发项目,全年研发费用实现较大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智慧热电建设,持续推进“信息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是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公司围绕“三位一体”的产业布局,积极推进临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安吉天子湖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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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项目、厂内分布式光伏等项目,不断探索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公司积极寻找绿色能源投资项目,力求能源转型升级。
(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筑牢安全基础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不断完善运营体系,以管理赋能公司发展,筑牢安全基础。一是优化运营体系,确保管理安全。公司以发展为出发点,以效率优先、机构精简为原则,以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导向,从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重塑,进一步突出战略管理、投资拓展、企业运营、风险控制等核心职能。二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经营安全。公司在内控建设方面,形成“废立改”清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部已制订或修订薪酬绩效、投资拓展、科技创新、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55项,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建设。三是巩固安全基础,确保生产安全。公司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安全底线,扛牢能源安全保供首位职责。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各园区供热平稳。
二、报告期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15项,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内容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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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 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3日 |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6项议案,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内容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15日 |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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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14、《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6月15日 |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6日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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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运行、财务审计、风险控制等重大事务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技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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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信息披露作为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带领公司自上而下构建起严谨、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年完成临时公告73份,定期报告4份,确保应当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充分尊重、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交流的途径,努力建立并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增进投资者价值认同。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与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全年顺利举办了2次业绩说明会,并于2023年6月1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金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1.60万元,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切实增强了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和获得感。
三、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总基调,以产业拓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为工作主线,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的有效性,持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一)锚定目标对标优秀,奋力打造“实力热电”
公司将深入贯彻国企改革精神,锚定“产品卓越 品牌卓著 创新领先 治理现代”标准,对标行业优秀企业,促治理提质效。公司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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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完善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年度目标,努力交出经营发展高分答卷,奋力打造“实力热电”。
(二)精益管理提质增效,奋力打造“活力热电”
公司将以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抓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深化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一是公司将持续规范董事会运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发展意识、风险意识,有效增强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收益预测的科学性,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三是持续加强总部能力建设,厘清部门职责、优化人才结构、完善制度流程,突出投资发展、行业研究、技术创新、运营管理等核心职能,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奋力打造“活力热电”。
(三)产业拓展实现突破,奋力打造“绿色热电”
公司将大力发扬“四千精神”,加快构建“三位一体”产业布局,扎实开展“产业拓展年”专项行动,聚焦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主攻方向,围绕重点产业,紧抓能源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在做精存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投资拓展力度做大增量,并着力加强前瞻性行业研究,把握能源深化转型下的市场机遇,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奋力打造“绿色热电”。
(四)创新驱动厚积薄发,奋力打造“科技热电”
公司将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公司将认真梳理历年来的技术创新成果,形成案例汇编,召开科技大会,表彰一批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倡导和树立鲜明导向,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同时扎实推进“信息中心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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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重点科技及研究工作计划、校企合作项目,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奋力打造“科技热电”。
(五)品牌树立提升美誉,奋力打造“文化热电”
公司将持续开展文化建设,积极展现“践行绿色 守正创新 实干担当 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杭州热电”品牌形象和影响力,通过编写企业视觉识别手册、开展公司上市三周年活动等系列品牌活动,提升广大职工的自豪感、认同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奋力打造“文化热电”。
(六)全面从严治党管企,奋力打造“清廉热电”
公司将持续在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经济责任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奋力打造“清廉热电”。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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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报告期基本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并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案22个。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内容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1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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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 2023年4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 2023年6月15日 | 1、《关于提名范叔样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 2023年7月6日 | 1、《关于选举范叔样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2023年8月1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 2023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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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二、监事会评价
(一)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经营层的评价
2023年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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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并推动构建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能,更加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去,确保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把握能力。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主动,严格细致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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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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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详见附件《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24年预算报告》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预算报告》。附件:1.《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24年预算报告》;
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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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杭州热电集团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继续保持公司盈利。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对2023年度完成各项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实现了合并营业收入328,958.74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33,585.07 万元,合并净利润27,671.4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133.97万元。
(一)营业收入
全年累计营业收入328,958.74 万元,同比下降9.36%,主要系公司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及蒸汽价格下调,销售额减少。
(二)营业成本
全年累计营业成本288,970.10万元,同比下降12.25%,主要系本年原材料煤炭价格下降影响成本下降。
(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本期发生销售费用613.98万元,同比下降16.73%,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费用归集变动影响。
2.管理费用
本期发生管理费用10,827.39万元,同比增长10.67%,主要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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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费用波动以及煤炭盘盈综合影响。
3.研发费用
本期发生研发费用1,015.20万元,同比增长548.09%,主要系公司新增研发项目,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影响。
4.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财务费用1,560.00万元,同比下降56.72%,主要系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下降影响。
(四)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7,879.01 万元,同比增长7.58%,主要系对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五)营业外收支净额
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187.62万元,同比下降86.26%,主要系今年碳排放权出售较去年同比减少且本年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影响。
(六)利润总额
本期实现利润33,585.07 万元,同比增长9.61%,主要系蒸汽销售量有所增加以及原材价格下降影响部分燃煤热电联产企业电力销售毛利增长。
(七)净利润
本期实现净利润27,671.40 万元,同比增长5.29%,原因同上。
(八)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持平。
二、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一)期末资产总额为379,225.52 万元,较年初下降4.88%,主要系年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减少影响。
(二)期末负债总额为112,798.17 万元,较年初下降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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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带息负债偿还及搬迁补助分摊影响。
(三)期末所有者权益266,427.35 万元,较期初增长7.47%,主要系年度经营累计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29.74%,较期初下降8.07个百分点,主要系年度经营效益稳定,融资规模下降影响。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072.68 万元,较年初减少7,115.3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4,731.4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047.3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4,894.17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13.24%,其中:经营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6.75%,经营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7.11%,主要系年度总体销售回款较为稳定,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幅度较大。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12,160.57万元,主要系现金管理产品赎回同比增加,年度购买金额同比减少且联营公司年度分红增加综合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33,421.90万元,主要系年度经营较为稳定,资金比较充裕,年度融资规模同比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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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分析预测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持有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按联营企业测算,不纳入合并。
(二)本次预算是在原材料煤炭价格、热价、电价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预测,未考虑相关价格波动的影响,如果上述价格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的效益产生影响。
三、2024年度预算:
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0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20亿元。
四、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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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同时经营团队会更加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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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分析预测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预算。
三、 2024年度预算:
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8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同时经营团队会更加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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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为 211,339,743.12 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0,152,201.60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期末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分配后,公司母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36,201.60 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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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杭协”)因采购原材料煤炭需要向杭州热电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98,000.00万元;上虞杭协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安装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上虞杭协因人员委托管理需要公司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上虞杭协因人员委托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社保(代收代付),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以上共计108,415.00万元。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丰”)因采购原材料蒸汽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天子湖”)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4,800.00万元;
3.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预计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的控股企业(简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销售劳务、采购商品和劳务等关联业务,其中:销售劳务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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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采购商品和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4.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预计会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的控股企业(简称“城投集团控股企业”)采购商品和劳务等关联业务不超过100.00万元。上虞杭协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浙江华丰为公司股东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和城投集团控股企业均符合《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杭州热电及子公司与上虞杭协、浙江华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城投集团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 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售 | 120,000.00 | 65,276.3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浙江华丰 | 蒸汽供应 | 5,940.00 | 3,580.1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材销售 | 1,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修服务 | 5,000.00 | 2,874.58 | 项目承接影响 |
上虞杭协 | 管理费 | 20.00 | 11.21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金额 (代扣代缴) | 430.00 | 380.47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杭州天然气 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1,000.00 | 2.44 | 项目承接影响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道安装 | 0.00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维修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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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0 | 4.06 | ||
合计 | 133,400.00 | 72,129.57 |
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虞 杭协 | 煤炭 销售 | 98,000.00 | 53.65 | 14,996.52 | 65,276.30 | 52.94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浙江 华丰 | 蒸汽 供应 | 4,800.00 | 2.73 | 881.08 | 3,580.10 | 2.18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 [注 1] | 管材 销售 | 2,000.00 | 7.92 | 0.00 | 0.00 | 0.00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虞 杭协 | 安装维修服务 | 10,000.00 | 39.58 | 641.36 | 2,874.58 | 28.69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上虞 杭协 | 管理费 | 15.00 | 100.00 | 2.64 | 11.21 | 100.00 | ||
上虞 杭协 | 社保等金额 (代扣代缴) | 400.00 | 100.00 | 94.73 | 380.47 | 100.00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 [注 2] | 商品、劳务等 | 2,000.00 | 0.63 | 0.00 | 2.85 | 0.00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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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主要为销售管材;[注 2]主要为日常用燃气采购、燃气设备维修服务、安装服务;
[注 3]主要为采购商品、服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法定代表方 | 陈图敏(Mr.WichaiThawisin)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9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
持股比例 | 热电集团持股40%,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泰国协联大众有限公司持股25%,协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协联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5%。 |
经营范围 | 热、电生产和销售(有效期至2028年9月26日),压缩空气生产与销售;发电、供热技术开发。(上述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71亿元,负债总额2.64亿元,净资产6.07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48亿元,实现净利润2亿元,资产负债率30.33%。(经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权,公司总工程师李川涛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上虞杭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务 |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 [注 3] | 商品、劳务等 | 100.00 | 0.03 | 0.00 | 4.06 | 0.00 | 预计业务需求 |
合计 | 117,315.00 | 16,616.33 | 72,1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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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春辉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11日 |
住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工业园区天子湖大道555号 |
持股比例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51%,杭实产投控股(杭州)集团有限公司35%,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7.64%,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18%,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批发;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2亿元,负债总额2.52亿元,净资产12.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实现净利润-0.5亿元,资产负债率16.91%。(未审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丰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浙江华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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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沈卓恒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园路290号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96.08亿元,负债总额158.52亿元,净资产137.56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5.08亿元,实现净利润9.44亿元,资产负债率53.54%。(经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657,164.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良 |
成立日期 | 2003年08月08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仙林桥直街3号1501室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0189%,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91%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0901% |
经营范围 | 经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2975.20亿元,负债总额1638.55亿元,净资产1341.0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48.0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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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净利润24.87亿元,资产负债率54.99%。(经审数)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投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城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024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金额不超过98,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蒸汽,金额不超过4,8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管材,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0,415.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等,金额不超2,100.00万元;年度预计总额不超过117,31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优势与相关关联方的需求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均严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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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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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明确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和审批权限,现将2023年财务资助实际执行及2024年财务资助计划汇报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在2024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助单位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2024年度财务 资助额度 |
1 | 杭州热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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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州协联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4,500.00 |
3 | 杭州热电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2,000.00 |
4 | 杭州协联 | ||
5 | 杭州热电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 |
6 | 杭州协联 | ||
合 计 | 29,500.00 |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1)
三、本次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在控股子公司和第三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和担保能力,且资助时间较短,公司及杭州协联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涉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5,5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助单位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2023年度财务资助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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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热电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17,000.00 |
2 | 杭州热电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3 | 杭州协联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7,500.00 |
合 计 | 25,500.00 |
五、其他说明
此事项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2.担保方基本情况介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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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被资助对象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 (2023年经审计数据)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李明 | 24,913.53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太宁路599号 /2010年2月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 营业收入 | 23,364.47 |
净利润 | 1,481.31 | ||||||
资产总额 | 56,580.90 | ||||||
负债总额 | 33,308.11 | ||||||
所有者权益 | 23,272.79 | ||||||
资产负债率 | 58.87% |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黄涛 | 20,000.00 |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888号/2007年3月30日 | 杭州协联持股55%,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5%。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营业收入 | 44,426.32 |
净利润 | 1,936.43 | ||||||
资产总额 | 45,474.20 | ||||||
负债总额 | 20,375.76 | ||||||
所有者权益 | 25,098.44 | ||||||
资产负债率 | 44.81%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王志明 | 2,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泰峰村1幢、2幢/1995年4月1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改造、修理(限上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新能源及热电工程、发电设备(上述经营范围中均不包含电厂升压站相关设备设施,有关电缆及电力线路的安装、维修、试验业务);生产安装直埋管;承包:热电管网工程;批发、零售:热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 | 营业收入 | 14,363.50 |
净利润 | 984.32 | ||||||
资产总额 | 9,764.90 | ||||||
负债总额 | 5,455.27 | ||||||
所有者权益 | 4,309.63 | ||||||
资产负债率 | 55.87% |
- 41 -
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百货,纺织品。
附件2:担保方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 (2023年经审计数据) | |
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孙莉军 | 166,000.00 |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拓路929号/2003年12月12日 | 上海金山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8.31%; 上海金山工业区财政所31.69%。 | 工业区开发、建设,招商服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住房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收入 | 37,477.34 |
净利润 | 2,203.48 | ||||||
资产总额 | 1,646,561.82 | ||||||
负债总额 | 961,946.18 | ||||||
所有者权益 | 684,615.64 | ||||||
资产负债率 | 58.42% |
- 42 -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计划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现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计划概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1.拟担保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0.00万元,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24年度 担保计划额度 |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占最近一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1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8,000.00 | 58.87% | 12.83% |
2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31,000.00 | 49.80% | 14.20% |
3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38.49% | 4.58% |
4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55.87% | 4.58% |
5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0 | 14.07% | 0.46% |
合 计 | 80,000.00 | — | 36.65% |
- 43 -
2.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方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确定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对外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担保计划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668.00万元,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0,668.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23年度担保计划 | 2023年底实际担保金额 |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 占最近一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1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37,370.00 | 24,568.00 | 49.80% | 11.26% |
2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40,470.00 | 1,600.00 | 38.49% | 0.73% |
3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 | 20,000.00 | 4,500.00 | 58.87%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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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
4 |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 6,050.00 | — | — | — |
5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 | — | — |
6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020.00 | — | — | — |
7 | 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020.00 | — | — | — |
合 计 | 110,930.00 | 30,668.00 | — | 14.05% |
此事项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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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 公司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 (2023年经审计数据) |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徐益峰 | 20,000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20号/2010年1月8日 | 杭州协联持股74.00%,杭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00%,杭州华亿敬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1.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营业收入 | 54,860.54 |
净利润 | 4,767.73 | ||||||
资产总额 | 82,362.96 | ||||||
负债总额 | 41,017.28 | ||||||
所有者权益 | 41,345.68 | ||||||
资产负债率 | 49.80% |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郑自强 | 18,000 |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2008年1月29日 | 杭州协联持股55.00%,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00%,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 营业收入 | 52,664.04 |
净利润 | 7,170.59 | ||||||
资产总额 | 69,475.45 | ||||||
负债总额 | 26,738.39 | ||||||
所有者权益 | 42,737.06 | ||||||
资产负债率 | 38.49%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李明 | 24913.53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太宁路599号/ 2010年2月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合同能源管理。 | 营业收入 | 23,364.47 |
净利润 | 1,481.31 | ||||||
资产总额 | 56,580.90 | ||||||
负债总额 | 33,308.11 | ||||||
所有者权益 | 23,272.79 | ||||||
资产负债率 | 58.87%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王志明 | 2,000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泰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 | 营业收入 | 14,36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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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 公司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 (2023年经审计数据) | |
峰村1幢、2幢/1995年4月12日 | 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锅炉安装、改造、修理(限上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新能源及热电工程、发电设备(上述经营范围中均不包含电厂升压站相关设备设施,有关电缆及电力线路的安装、维修、试验业务);生产安装直埋管;承包:热电管网工程;批发、零售:热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百货,纺织品。 | 净利润 | 984.32 | ||||
资产总额 | 9,764.90 | ||||||
负债总额 | 5,455.27 | ||||||
所有者权益 | 4,309.63 | ||||||
资产负债率 | 55.87% |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张红兵 | 8,000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贸大道290号/2013年8月19日 | 杭州热电持股51.00%,浙江天荣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9.00%,浙江舟山展信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00%。 | 热力供应,供热技术咨询、服务。 | 营业收入 | 12,677.58 |
净利润 | 1,586.13 | ||||||
资产总额 | 11,681.08 | ||||||
负债总额 | 1,643.46 | ||||||
所有者权益 | 10,037.62 | ||||||
资产负债率 | 14.07% |
- 47 -
议案九: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在2024年度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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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计划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
- 49 -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 万元
序号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 |
1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2.22 | |
2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800.00 | 1.77 | |
3 | 结构性存款 | 900.00 | 900.00 | 1.86 | |
4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800.00 | 1.73 | |
5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1.07 | |
6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1.96 | |
7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 | 4,500.00 | 9.99 | |
8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 | 4,500.00 | 6.86 | |
9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6.37 | |
10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6.73 | |
11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000.00 | 1.51 | |
12 | 结构性存款 | 300.00 | 300.00 | 2.12 | |
合计 | 17,800.00 | 17,800.00 | 44.18 |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4,500.00 |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06 | ||||
最近 12 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21 | ||||
目前已使用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额度 | 0.00 | ||||
尚未使用现金管理产品额度 | 18,700.00 | ||||
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 | 18,700.00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3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 50 -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在不超过38.0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总金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授信金额。
本议案授信额度有效期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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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
姓 名 | 职 务 | 任职起止时间 | 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 |
刘祥剑 | 董事、董事长 | 2023.07.03日至今 | 34.42 |
许阳(已离任) | 董事、董事长 | 2018.06.15至2023.06.07 | 83.34 |
许钦宝 | 董事、总经理 | 2022.01.28至今 | 117.33 |
吴芬玲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2.06.07至今 | 81.09 |
赵鹤立 | 职工董事 | 2018.06.15至今 | 39.15 |
范叔样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3.07.03至今 | 29.51 |
胡利华(已离任)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19.12.05至今2023.06.07 | 71.66 |
汪伟锋 | 监事 | 2018.06.15至今 | 26.47 |
张红兵 | 职工监事 | 2018.06.15至今 | 46.95 |
张静 | 职工监事 | 2022.03.28至今 | 22.72 |
郑焕(已离任) | 副总经理 | 2018.06.15至2023.11.28 | 97.97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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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李川涛 | 总工程师 | 2019.11.20至今 | 102.62 |
高鹏 | 副总经理 | 2022.06.07至今 | 81.48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2023.06.15至今 | 29.74 |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2023.11.14至今 | 6.57 |
赵振华(已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2018.06.15至2023.10.31 | 93.11 |
- 53 -
议案十二: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招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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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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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众源新材、鸿日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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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铜箔、合锻智能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金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76.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披露日,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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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2024年度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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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故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杭热电集司〔2023〕12号)进行了修订。《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 2024 年4 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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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于 2024 年4 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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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报告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