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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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2 -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 5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7 -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 -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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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4:00之前到达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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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和议案三,须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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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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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3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星座2幢1单元6楼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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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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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刘祥剑、许钦宝、吴芬玲、章力为、金威任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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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刘祥剑,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副经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钦宝,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巡检员、主二值、主一值;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值长;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吴芬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兼企业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章力为,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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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经济师。曾任杭州日报商报职员;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职员;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商运营;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运营、 资产运营部副经理;杭州钱城东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钱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二部副经理,兼杭州钱城东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杭州钱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金威任,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曾任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干事。现任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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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厉国威、倪明江、钱雪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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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厉国威,男,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现任中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信息化专业教指委委员。兼任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倪明江,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浙江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大学能源系系主任、副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现任浙江大学发展委员会副主席。
钱雪慧,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职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1月起至今担任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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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现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范叔样、吴玉珍、施蓓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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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范叔样,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政治部)副经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主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吴玉珍,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职员;上海九州通和(杭州)律师事务所职员;浙江康而沃律师事务所职员;宁波开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职员。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法务岗职员。
施蓓,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浙江万马益创电气有限公司会计助理;杭州城市能源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会计。现任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国有资产管理及法人治理岗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