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刘祥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