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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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2 -
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 5 -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7 -
4、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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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00之前到达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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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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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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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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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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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邮政编码31005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邮政编码310051。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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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提名如下:
提名俞峻为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俞峻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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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俞峻先生简历
俞峻: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经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分公司副经理;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分公司经理、总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