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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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6
3.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
4.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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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确保本次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杭州 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 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 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 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6 年9 月9 日 下午13:30 前到达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 号趣链产业园1 号楼董事 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 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 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 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 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 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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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询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 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 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 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 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 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 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 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 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 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 为“弃权”。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 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及一名律师监票, 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 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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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 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 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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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9 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 号趣链产业园1 号楼15 楼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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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在兼顾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对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提高分红 频次,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480,739,510.49 元(公司半年报数据未经审计,下 同)。2026 年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660,980.57 元。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 400,1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0 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91%。
本次中期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 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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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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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 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以及相关责任 人员
3.赔偿限额:具体以签署协议为准
4.保险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年(具体以签 署协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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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 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 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 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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