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龙创园: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鸿庆华融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庆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和转增股本取得,已于2022年4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股东鸿庆华融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鸿庆华融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未来六个月内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6,959,3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2%(公司董事张昭先生通过深圳鸿庆鸿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225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张昭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13,556股,即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鸿庆华融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减持比例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受到首次公开股票所作承
诺限制,本公司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不得低于
10.38元(除权除息调整后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深圳鸿庆华融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7,000,000 | 3.94% | IPO前取得:5,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深圳鸿庆华融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不超过:6,959,331股 | 不超过:3.92%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959,331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959,331股 | 2023/5/25~2023/1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股东鸿庆华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本单位承诺,自百龙创园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全权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单位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单位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股东鸿庆华融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股东鸿庆华融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