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长华集团(605018)公司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5018

2023年5月

目 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5

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8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议案四、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3议案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5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 议案八、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8 议案九、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登记表上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应先向股东大会会务组申请和登记,大会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有或代理的公司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发言

时间请不要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八、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00

(三)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3:20—13:50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及会议材料。

(四)现场会议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707号)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六)主持人:董事长王长土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及会议议程;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四)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十)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一)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并恢复会议;

(十二)监票人宣布网络投票结果及汇总投票结果;

(十三)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科学、审慎、认真的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三: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8号文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华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报告的范围和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一般计量属性,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58号文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835,343,580.091,496,303,507.812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511,891.27155,889,019.09-2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194,806.94147,392,414.26-29.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345,233.82279,505,992.58-33.69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8,665,136.882,018,199,416.9230.25
总资产3,406,771,790.952,600,699,376.4530.9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37-35.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37-3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0.230.35-3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07.87减少3.5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7.44减少3.38个百分点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0,677.18万元,变动30%以上的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比率(%)变动30%以上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41,551.3422,119.5187.85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应收票据7,849.655,638.2339.22主要系票据尚未托收、背书或贴现
预付款项4,827.519,351.93-48.38主要系预付材料款有所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858.500.00不适用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801.271,906.5099.38主要系已交增值税及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债权投资5,084.680.00不适用主要系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在建工程51,730.3221,552.98140.01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3,608.552,470.6746.06主要系模具投入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451,612.60-78.83主要系抵消后的暂时性差异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13,772.209,986.3337.91主要系预付模具款及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77,810.67万元,变动30%以上的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比率(%)变动30%以上原因分析
短期借款20,667.645,960.79246.73主要系根据公司资金安排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0.006,000.00-100.00主要系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3,449.531,119.93208.01主要系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
租赁负债656.271,196.08-45.13主要系租赁合同逐步执行所致
递延收益4,573.593,133.4645.96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268.781,987.35-86.48主要系抵消后的暂时性差异减少

3、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2,866.51万元,变动30%以上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比率(%)变动30%以上原因分析
资本公积151,027.5678,546.5892.28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库存股7,780.460.00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回购本公司股份及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二)经营成果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比率(%)变动30%以上原因分析
营业成本156,011.74117,097.1433.23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导致
财务费用-345.7383.44-514.32主要系非公开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585.311,428.43-59.02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355.84-12.482,751.82%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43.68-8.74399.55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营业外收入169.9697.1374.99主要系往来款项清算增加
营业外支出155.97283.18-44.92主要系对外捐赠减少
所得税费用-65.981,399.63-104.71%主要系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2021年变动比率(%)变动30%以上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34.5227,950.60-33.69主要系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支付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53.04-35,015.0987.21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及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18.95-16,344.89不适用主要系非公开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和管理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五: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且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我们的审计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的工作情况,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六: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511,891.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203,561.86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1,505,35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5,380,6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466,124,753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23,306,237.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施完成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派发现金股利为65,015,631.07元(含税)。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金额53,236,304元。故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41,558,172.72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9.26%。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八: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规模等,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022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薪酬政策。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姓名职务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王长土董事长76.04
王庆副董事长、总经理76.04
殷丽董事、副总经理83.50
李增光董事85.71
任浩独立董事8.40
江乾坤独立董事8.40
范红枫独立董事8.40
张义为副总经理68.75
方根喜副总经理70.06
章培嘉董事会秘书44.13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本方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之日终止。本方案实施前,相关薪酬标准按照原情况执行。

(三)薪酬标准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公司发放的津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月度薪酬及年底薪酬。月度薪酬按月发放;年底薪酬部分年底时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九: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所处行业、规模等,制定公司监事薪酬。现对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姓名职务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王玲琼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50.51
张永芳监事20.73
吴畑畑监事23.54

二、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的监事

(二)适用时间

本方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之日终止。本方案实施前,相关薪酬标准按照原情况执行。

(三)薪酬标准

2023年度,公司监事均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管理岗位

领取薪酬。公司监事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缴个人所得税。监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