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长华集团(605018)公司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董事殷丽女士、李增光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