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万元~3,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0.9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698.2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10元/股~9.5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6日,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90.9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购买的最高价为9.50元/股,最低价为8.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8.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26日期间,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开展了回购股份工作,此次回购股份共计538.06万股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目前公司尚未出售上述股份。截至2024年4月底,公司两次回购计划已合计回购股份728.9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