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5018
2026年5月
目 录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
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 17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登记表上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二、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应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申请和登记,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有或代理的公司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相关,发言时间请不要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可能损害
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之后,本次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八、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三)现场签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3:20—13:50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及会议材料。
(四)现场会议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707号)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六)主持人:董事长王长土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及会议议程;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四)现场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九)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十)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二)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并恢复会议;
(十三)监票人宣布网络投票结果及汇总投票结果;
(十四)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五)股东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七)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科学、审慎、认真地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5年度经营和管理情况,组织编写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我们的审计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的工作情况,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238,735.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259,196.50元。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0,065,79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909,00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8,156,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223,518.9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73%。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上述9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拟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以及董事履职表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算,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董事薪酬核算严格遵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结合董事的岗位职责、履职时间、工作绩效以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管理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则按照固定津贴标准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情况可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二、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绩效薪酬按月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分批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以其月度、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包括战略规划执行、团队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8.4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但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进行尽职调查等。
(二)薪酬调整机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市场环境等因素适时对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如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化、行业薪酬水平发生显著波动,或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发生重大调整,薪酬方案将适时进行修订,以确保薪酬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力。薪酬调整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实施。
三、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二)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将根据实际任职期限及考核结果进行核算发放。
(三)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久琴)》《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立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海波)》。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表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算,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算严格遵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结合任职岗位职责、履职时间、工作绩效以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具体薪酬情况可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薪酬构成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绩效薪酬按月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分批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以其月度、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合规经营情况等,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二)薪酬调整机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适时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薪酬方案的调整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将根据实际任职期限及考核结果进行核算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