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7,114,09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770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水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7,114,091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7,045,191 | 99.9732 | 68,900 | 0.0268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7,114,091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3 | 《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37,290,08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为议案3。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项瑾、胡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