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867)已于2023年11月15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4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249)已于2023年9月4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27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被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