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结果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结果暨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内部转让及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冰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截至本公告日,梅山冰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6,200股。同时,梅山冰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合计3,000,000股,本次内部转让部分已实施完毕。
一、内部转让及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27,742,400股 |
| 持股比例 | 5.4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9,816,000股 |
其他方式取得:7,926,4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其他方式取得:7,926,400股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童建国 | 186,300,199 | 36.4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42,400 | 5.4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为梅山冰龙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童利民 | 3,708,600 | 0.73%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
| 童嘉成 | 1,218,000 | 0.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童乐 | 1,218,000 | 0.24%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
| 合计 | 220,187,199 | 43.10%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内部转让及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且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实施完成。
| 股东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4月3日 |
| 减持数量 | 6,246,2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7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1,10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5,146,2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4.21~27.10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54,419,629.00元 |
| 减持比例 | 1.22%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36% |
| 当前持股数量 | 21,496,2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21% |
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及减持股份实施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童建国 | 186,300,199 | 36.47%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96,200 | 4.21% |
| 童利民 | 3,708,600 | 0.73% |
| 童嘉成 | 4,218,000 | 0.83% |
| 童乐 | 1,218,000 | 0.24% |
| 合计 | 216,940,999 | 42.47%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实际内部转让及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内部转让部分已经实施完毕,其他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梅山冰龙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