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9月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立峰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二)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五)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主持人宣读大会投票表决说明;
(七)推荐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一同参加计票、监票;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各议案;
(十)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书;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1、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对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为宜。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关机或无声状态。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4日
议案一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如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截至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决议有效期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 期限(天) |
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205期 | 3,000 | 1.05%- 2.72%-3.12% | 94 |
招商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22天结构性存款 | 2,000 | 1.65%- 2.85% | 122 |
宁波银行江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单位结构性存款 231457 产品说明书 | 3,000 | 1.50%- 3.15% | 90 |
合计 | 8,000 | - | -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八)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类产品。
2、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类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类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类产品,坚持稳健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4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号)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4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1年7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 期限(天) |
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 | 大额存单 | 2023年第10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10,000 | 3.10% | - |
中信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智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96期 | 4,000 | 1.05%- 2.55%- 2.95% | 35 |
广发银行余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物华添宝”W款2023年第12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欧式二元看涨)(机构版) | 4,000 | 1.00%- 2.25% | 14 |
合计 | 18,000 | — | —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1 |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 | 35,745.00 | 35,745.00 |
2 | 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 17,894 | 11,5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合 计 | 56,639.00 | 50,245.00 |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理财类产品。
2、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保本理财类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类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9月4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自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IPO期间及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以来,天健所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所担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支付人民币 60万元作为其审计报酬(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