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2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信息平台等方式通知董事,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 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投资期限延长的议 案》
经2025 年3 月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4 月8 日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 相关制度具体办理使用不超过3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 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2025 年3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5 年4 月9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管理层继续出售存量交易性金融资产,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