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

查股网  2024-04-26  美邦股份(605033)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美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8,60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19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5,248.78-6,201.90--571.748,305.39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8月,公司和保荐人分别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检测”)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4日,亚太检测和保荐人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资金账号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1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8010115800003547513,858.26
2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县支行26530101040031754-
3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129910070810555117.54
4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81117010123006474882,096.06
5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7855018080809008987.38
6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785501808018000952,146.15
合计8,305.39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184.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01.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450.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不适用10,284.3410,284.3410,284.342,654.486,692.38-3,591.9665.07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不适用7,000.007,000.007,000.001,948.684,929.47-2,070.5370.4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不适用4,300.004,300.004,300.001,321.014,255.75-44.2598.97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不适用3,000.003,000.003,000.00277.73973.09-2,026.9132.4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14,600.0014,600.0014,600.0014,6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9,184.3439,184.3439,184.346,201.9031,450.68-7,733.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428.7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期末余额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8,305.3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8,305.39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以一、二级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投入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428.70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12个月内有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期末余额0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449号)。报告认为,美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美邦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人认为:

美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