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03  福然德(605050)公司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福然德大楼东楼9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9,042,9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2.85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陈玉东358,984,45299.983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陈玉东30,684,45299.8097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黄雨桑、罗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