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迎丰股份”)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迎丰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绍兴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布泰”)。
吸收合并前,公司注册资本为44,000万元,绍兴布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绍兴布泰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绍兴布泰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绍兴布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绍兴布泰债权人自接到本次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除现场申报外,债权人还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并将债权申报材料发送至公司指定邮寄地址。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5)联系邮箱:YF_yinran@126.com
(6)邮政编码:31203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