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预计回购金额 2025 年3 月19 日~2026 年3 月18 日 6,000万元~1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51% 11,027,425股
累计已回购金额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31元/股~9.99元/股 76,732,970.25元
回购用途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 月19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编号:2025-001)以及2025 年3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11 日披露的《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6 年2 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4 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4.00 元/股(含)。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027,4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1%,成交的最高价为9.99 元/股(除权除 息后价格),最低价为4.31 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6,732,970.2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