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09  澳弘电子(605058)公司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正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调整前成员:非独立董事陈定红先生(主任委员)、朱留平先生和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

调整后成员:非独立董事陈定红先生(主任委员)、朱留平先生和独立董事郭正洪先生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调整前成员: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主任委员)、倪志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KEFEI GENG先生

调整后成员:独立董事郭正洪先生(主任委员)、倪志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KEFEI GENG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