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5年4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