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德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联德股份(6050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 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7号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8,439,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5.67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潘连彬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杨晓玉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8,439,600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8,439,600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8,407,00099.979432,6000.0206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孙袁158,434,60099.9968
4.02朱晴华158,433,60099.9962
4.03吴洪宝158,432,60099.9955
4.04周贵福158,432,60099.9955

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王文明158,434,60099.9968
5.02朱铁军158,432,60099.9955
5.03赵连阁158,432,60099.9955

6、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吴耀章158,432,60099.9955
6.02范树标158,432,60099.9955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1,415,600100.000000.000000.0000
4.01候选人孙袁先生11,410,60099.9562
4.02候选人朱晴华女士11,409,60099.9474
4.03候选人吴洪宝先生11,408,60099.9386
4.04候选人周贵福先生11,408,60099.9386
5.01候选人王文明先生11,410,60099.9562
5.02候选人朱铁军先生11,408,60099.9386
5.03候选人赵连阁先生11,408,60099.9386
6.01候选人吴耀章先生11,408,60099.9386
6.02候选人范树标先生11,408,60099.9386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李泽宇、胡泽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