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联德股份(6050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孙袁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若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则回购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1,304,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3.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608,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拟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3.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