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德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83,984,075元(含税)调整为83,816,600元(含税)。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以及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670,215,929.59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即2024年4月3日),公司总股本241,256,000股,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1,301,500股后的股本数239,954,5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984,0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42%。
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
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5月16日,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41,256,000股变为241,18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8,000股。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以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241,184,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6379480)中的1,708,000股后的总股本239,476,0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816,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5%。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