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田景岩、张惠忠、费锦红2023年0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