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包含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等。投资方式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与期限。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