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01月16日,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6.2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购买的最高价为21.80元/股、最低价为21.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87,99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504,056股计算所得。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0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从2024年01月12日至2025年01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5)。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0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6.26万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购买的最高价为21.80元/股、最低价为21.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87,99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