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于近日收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21000358
发证时间:2023年11月29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辽宁富新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