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事项,是公司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而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事项。
独立董事:章 友、李玉琴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