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设5名成员,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卞婷女士、马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截至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会人员数量和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共组织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主要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更换审计机构及业绩预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2年3月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2022年4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2年7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8月30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2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各位监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监事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部分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资金投向的合法性、合规性,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