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李玉琴、章友时间:2023年 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