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日期。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爽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