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拟自2024年2月20日起六个月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1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公司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张慧鹏 | 副董事长、总裁 | 975,000 | 0.46% |
黄君 | 副总裁 | 845,000 | 0.40% |
邓印田 | 经营总经理 | 770,000 | 0.36% |
邢磊 | 副总裁 | 754,000 | 0.36% |
赵胜军 | 副总裁 | 650,000 | 0.31% |
杜莹 | 专项任务组副总经理 | 525,200 | 0.25% |
李宗辉 | 生态环境副总裁 | 325,000 | 0.15% |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4、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1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购买金额下限 (万元人民币) | 购买金额上限 (万元人民币) |
张慧鹏 | 副董事长、总裁 | 100 | 200 |
李玉琴 | 独立董事 | 10 | 20 |
章友 | 独立董事 | 15 | 30 |
杨波 | 外部董事 | 20 | 40 |
任玉芬 | 外部董事 | 10 | 20 |
王竞毅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10 | 20 |
黄君 | 副总裁 | 60 | 120 |
赵胜军 | 副总裁 | 40 | 80 |
邢磊 | 副总裁 | 25 | 50 |
吴小庆 | 结算回款专项副总裁 | 30 | 60 |
雷霄 | 代财务负责人、战略投资副总裁 | 30 | 60 |
邓印田 | 经营总经理 | 15 | 30 |
李宗辉 | 生态环境副总裁 | 15 | 30 |
李宝军 | 设计总工程师、副总裁 | 15 | 30 |
许珊 | 副总裁 | 10 | 20 |
闵颖 | 副总裁 | 10 | 20 |
胡永超 | 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 | 10 | 20 |
李杰 | 产业运营副总裁 | 10 | 20 |
王延良 | 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 | 5 | 10 |
杜莹 | 专项任务组副总经理 | 5 | 10 |
柯彬 | 高级商务经理 | 5 | 10 |
白鑫 | 经营总监 | 5 | 10 |
孔令华 | 职工代表监事、设计院执行院长 | 5 | 10 |
蔡静 | 设计院景观院院长 | 5 | 10 |
张海红 | 人力资源总监 | 5 | 10 |
田颖 | 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 | 5 | 10 |
王书杰 | 证券事务经理 | 5 | 10 |
郝钰 | 董事长助理 | 5 | 10 |
郝丽娟 | 专项任务组副总经理 | 5 | 10 |
冯晚立 | 高级法务经理 | 5 | 10 |
侯叶美 | 财务中心总经理 | 5 | 10 |
郎翠霞 | 高级财务经理 | 5 | 10 |
李彦敏 | 高级资金经理 | 5 | 10 |
合计 | 510 | 1020 |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8、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