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正和生态(605069)公司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1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514,100股,增持金额304.3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增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增持进展如下: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购买金额下限(万元)购买金额上限(万元)增持前持股数(股)合计增持股数(股)增持金额(万元)增持后累计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董事张慧鹏副董事长、总裁100200975,00083,40047.891,058,4000.5000
章友独立董事1530/23,60015.4523,6000.0111
杨波董事2040/12,0007.6012,0000.0057
监事李宗辉监事1530325,00010,0006.50335,0000.1582
孔令华监事510/8,3005.098,3000.0039
王竞毅监事1020/11,6006.6511,6000.0055
田颖监事510/8,5005.058,5000.0040
高级管理人员黄君副总裁60120845,00070,40040.02915,4000.4324
邢磊副总裁2550754,00046,00027.49800,0000.3779
赵胜军副总裁4080650,00015,0008.64665,0000.3141
李宝军副总裁1530/19,00011.0219,0000.0090
序号姓名职务购买金额下限(万元)购买金额上限(万元)增持前持股数(股)合计增持股数(股)增持金额(万元)增持后累计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珊副总裁1020/8,5004.908,5000.0040
闵颖副总裁1020/10,0005.9910,0000.0047
郎翠霞财务总监510/8,5004.888,5000.0040
核心管理人员邓印田经营总经理1530770,00034,80020.80804,8000.3802
杜莹专项任务组副总经理510525,20017,1009.955423000.2562
雷霄战略投资副总裁3060/34,40021.634,4000.0162
李杰产业运营副总裁1020/17,50010.0517,5000.0083
胡永超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1020/5,2002.965,2000.0025
王延良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510/9,1005.499,1000.0043
蔡静设计院景观院院长510/5,2003.045,2000.0025
柯彬高级商务经理510/5,2003.015,2000.0025
白鑫经营总监510/8,9005.148,9000.0042
冯晚立高级法务经理510/1,7000.981,7000.0008
张海红人力资源总监510/7,9004.697,9000.0037
王书杰证券事务经理510/9,1005.439,1000.0043
郝钰董事长助理510/8,3005.078,3000.0039
侯叶美财务中心总经理510/6,0003.456,0000.0028
李彦敏高级资金经理510/8,9005.518,9000.0042
合计514,100304.34

二、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