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日期。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外融资金额及合理控制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54)。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