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