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芳明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65)。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