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0,136.1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53,149.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808.9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37,477.1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8,709.8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085.1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426.2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23.8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0,136.1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808.9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3,149.9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3,149.93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41,149.93 | |
尚未归还的现金管理余额 | F2 | 12,000.00 | |
差异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华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2020年12月、2023年6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现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方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焦作华康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注1]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 | 366279078700 | 311,202,868.7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 | 1209290229200013670 | 30,460,368.40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571907228410806 | 66,192,669.7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8111101012701468632 | 3,643,353.8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411,499,260.72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用于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320.10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178.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4号)。公司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出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32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发行主体 | 产品名称 | 产品期限 | 认购金额 | 收益情况 | 期末的投资份额 | 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 |
1 | 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36个月[注] | 12,000.00 | 12,000.00 | 尚未到期 | |
合 计 | 12,000.00 | 12,000.00 |
[注]该产品持有90天后可进行转让,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7,477.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26.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4,627.9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36.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01%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 | 是 | 27,057.96 | 未做分期承诺 | 是 |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是 | 29,586.71 | 6,330.47 | 14,037.55 | -15,549.16 | 47.45 | 2023年 12月 | 还在建设中 | 否 | ||||
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 | 否 | 20,694.67 | 20,694.67 | 21,001.23 | 306.56 | 101.48 | 2021年 6月 | [注1] | [注1] | 否 | |||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 是 | 37,570.00 | - | - | - | 是 |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 | 是 | 35,041.25 | 2,459.13 | 32,497.22 | -2,544.02 | 92.74 | 2022年 9月 | [注2] | [注2] | 否 |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810.41 | 15,810.41 | 1,295.74 | 1,684.94 | -14,125.47 | 10.66 | 2024年2月 | - | - | 否 | |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30,226.00 | 30,226.00 | 1,340.94 | 14,797.11 | -15,428.89 | 48.95 | 2024年2月 | 还在建设中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否 | 6,118.11 | 6,118.11 | 6,118.11 | 100 | - | - | - | 否 | |||
合 计 | - | 137,477.15 | 137,477.15 | 137,477.15 | 11,426.28 | 90,136.16 | -47,340.9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了解到唐山三友生产粘胶纤维所产出的半纤维素碱液只能生产低于1,000吨/月的木糖,将无法达到“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成时的产能要求。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1-6月实现收入22,528.99万元、营业毛利润5,652.49万元[注2]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1-6月实现收入1,607.15万元、营业毛利润-766.79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 |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 35,041.25 | 未做分期承诺 | 2,459.13 | 32,497.22 | 92.74 | 2022年9月 | [注] | [注] | 否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 | 29,586.71 | 未做分期承诺 | 6,330.47 | 14,037.55 | 47.45 | 2023年12月 | 还在建设中 | - | 否 |
合 计 | - | 64,627.96 | 8,789.60 | 46,532.7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了解到唐山三友生产粘胶纤维所产出的半纤维素碱液只能生产低于1,000吨/月的木糖,将无法达到“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成时的产能要求。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1-6月实现收入1,607.15万元、营业毛利润-766.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