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华康股份(605077)公司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芳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983.4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4-011)。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