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6,126,72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632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志平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汪家发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5,821,165 | 99.7755 | 188,329 | 0.1383 | 117,226 | 0.0862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无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胡振标、徐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