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因减持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金悦”)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由31.79%下降至30.45%。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3日,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800,00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14%,导致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及其控制的开化金悦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变动1.24%;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62,66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48%。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862,66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6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减持可转债,导致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及其控制的开化金悦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变动1.34%,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陈德水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余建明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程新平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徐小荣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5 | 开化金悦 | |||
注册地址 | 开化县城关镇芹南路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德水 | |||
注册资本 | 55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4744117332X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 | 权益变动比例(%) |
可转债减持 |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3日 | 800,000张 | 1.24 | |
可转债减持 |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 | 62,660张 | 0.10 | |
合计 | — | 862,660张 | 1.34 |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拥有权益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或者行权条件不再具备的,无需合并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拥有权益数量(股) | 合并权益比例 | 拥有权益数量 | 合并权益比例 | ||
陈德水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08,121 | 15.48% | 47,208,121 | 14.70%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11,941,267 | 8,967,200 | |||
余建明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43,335 | 4.31% | 13,143,335 | 4.17%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3,324,571 | 2,810,598 | |||
程新平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85,055 | 5.47% | 16,685,055 | 5.25%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4,220,485 | 3,390,882 | |||
徐小荣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91,337 | 5.14% | 15,691,337 | 4.94%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3,969,094 | 3,179,218 | |||
开化金悦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0,064 | 1.39% | 4,250,064 | 1.39%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 | 1,075,074 | 1,075,074 |
注: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华康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华康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上表中,所持有可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系按照可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6.89元/股相应计算。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减持可转债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