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自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浙江自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事情,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84,560股,已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成交的最高价为26.75元/股,最低价为15.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16,134.2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股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研发、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份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股份 | 94,500,000 | 66.75 | 94,500,000 | 66.75 |
无限售股份 | 47,073,040 | 33.25 | 47,073,040 | 33.25 |
其中:回股专用账户 | 0 | 0.00 | 1,284,560 | 0.91 |
股份总数 | 141,573,040 | 100 | 141,573,040 | 1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284,56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前暂时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